Health Products Regulations
化妆品标签上的所有信息都需用英语填写,但在本条中不禁止用其他语言填写。
提供化妆品标签信息的所有数字、文字和符号都必须是清晰的、永久的、不可磨灭的。
在提供化妆品标签信息时使用符号或代码(颜色或其他)的话,应提供符号或颜色的说明。
法律中的第18(1)项,任何人不得供应无下列信息的化妆品:
- 化妆品的名称
- 化妆品的功能。但化妆品标识中不包括具体的情况;
- 关于化妆品用途的说明。 但化妆品的名称或标识中不包括具体的情况;
- 化妆品全部成分目录。
但,以下物质除外:
1)使用原料内的杂质;
2)用于化妆品处方中,但并不存在于最终产品的次要技术材料;
3) 作为溶剂或香水及芳香成分的媒介,严格按照所需量制造化妆品的材料;
- 化妆品的直接容器或包装上用meter法标示的化妆品的重量或容量
- 生产化妆品者提供的制造配置的(batch)编号
- 推出市场内化妆品的新加坡负责人姓名和新加坡境内的地址。
- 化妆品制造国
- 使用化妆品时应遵守的特别注意事项或与相应化妆品相关的第3部分第Ⅱ部分、第4部分及
根据除臭部分明示的要求标准的特别注意信息
- 化妆品使用期限(未满30个月的有效期时)
- 化妆品生产日期。 但是,化妆品的使用期限不包括标签上明示。
若您有需要咨询的事项,可以通过下方的邮件与我们联系。
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亲切的语气回复您。
info@china.net
info@jnmglobal.net
'JNM China > 化妆品认证' 카테고리의 다른 글
越南,关于化妆品有效期违反规定 (0) | 2021.09.01 |
---|---|
SINGAPORE: Cosmetic (0) | 2021.09.01 |
Anvisa,变更化妆品标签的规则 (0) | 2021.09.01 |
BRAZIL COSMETIC:LABELING REQUIREMENTS (0) | 2021.09.01 |
Japan Cosmetic: 成分规定 (0)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