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与化妆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第1次包装)或用于收纳这些物品的包装上印刷或绘制的信息
▷ 因容器或包装的大小、形态或特性等原因不能标记所有事项时,可以使用印刷品、出口包装等,但化妆品的名称和制造商的制造编号必须标在第1次包装上。
▷ 标签上标注的事项要做到、易懂、不易磨损,必须用英语、成员国本国语言或销售地的消费者能够理解的语言进行标记。
▷ 需标记来源于动物的成分时,可要求使用特定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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