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妆品标识的公平竞争规章 目的 第1条 本公平竞争规章(以下简称规章)是以防止不正当赠品类及不当标识法的(1962年法律第134号)第31条第1项规定为基准,制定化妆品标识相关事项,目的是防止不正当地对顾客的诱因,确保普通消费者自主合理选择及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标识的基本规定 第2条 为了达到第1条中的规定的目的,商家对化妆品的标识应严格遵守以下章程。 化妆品在日常直接用于身体的同时,还具有满足美丽和心灵需求的商品特性,因此必须以提供积极和准确的信息为宗旨,以便能够得到符合一般消费者的使用目的和对想要的商品的选择和信息探寻。 在化妆品的质量、功效、安全性等方面,不得用虚假或夸张的标记,以及会造成普通消费者有错误理解的标记。 若您有需要咨询的事项,可以通过下方的邮件与我们联系。 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亲切的语气回复您。 info@china.net info@jnmglobal.net